根据《潍坊职业学院教职员工满负荷工作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国际商务学院教职员工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决定自2019年9月1日起,适用范围全院教职员工(含合同工、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等人员)。
一、总则
学院教职员工必须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院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院和本科室安排、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学院和科室组织的相关活动。
二、职业道德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探索教育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2.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答疑,辅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4.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条红线。
5.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6.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着装得体,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不赌博,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满负荷工作标准
1.专任教师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14节(含14节)以上的可以不坐班,视为工作量满负荷;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11—14节的(含11节),须每周坐班1天(需定出除周四及上课外的哪天);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8-11节的,须坐班2天(需定出除周四及上课外的哪两天);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8节(含8节)以下的须工作日每天坐班。坐班期间须完成学院和本科室安排的工作任务。
2.教研室主任、专任教师兼职班主任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满10节(含10节)可以不坐班,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其岗位工作任务。
3.学院执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行政工作人员在完成岗位职责的基础上,须进行课堂授课。院级领导每学年须授课20—80节,中层干部须授课60—240节,其他人员须授课80-320节。
4.新进教师执行学院《关于新进教师实行坐班制度的规定》。
四、考勤管理
1.学院成立坐班人员考勤督查小组和专任教师考勤督查小组。坐班人员考勤督查小组负责督查日常坐班人员师德行为、上班迟到、下班早退、无故外出、坐班纪律及签到情况,每周五下午下班之前通报督查情况;专任教师考勤督查小组负责督查专任教师师德行为、上课迟到、下课早退、无故缺课及坐班期间出勤签到情况,每周五下午下班之前通报督查情况。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考勤统计,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推先的重要依据。
2.考勤督查小组组长:褚志梅 于涛
考勤督查小组副组长:辛国庆黄言青
坐班人员考勤督查小组成员:王永霞 王静 王春雨王小琳钮洪敏
专任教师考勤督查小组成员:孙晓燕王文娟 刘波 王伟军
李永进 李彬
3.教职员工日常考勤采取指纹刷脸打卡、签到方式考勤,教职员工须按学院各校区、不同季节作息时间的具体要求进行打卡、签到考勤。因公务外出不能按时打卡、签到的,由综合办公室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4.教职员工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视为旷工,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记1课时旷工。上课抽查无教师者记旷工。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工。
5.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及时请假,按学校规定办理调(停)课、请假手续,教学管理办公室妥善安排相关班级课程。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6.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潍坊职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因急发、偶发事件请假,须事后做出书面说明,并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备组织人事处。
五、补充说明
1.婚假、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哺乳期(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孕期(怀孕6个月以上)内的专任女教师,在完成每周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8节(含8节)以上的前提下可以不坐班。接送子女上学(仅适用于小学及幼儿园的孩子),每天控制在正常上班时间1个小时之内。
2.参加企业锻炼、带学生实习等教师的考勤办法由各二级学院确定。经批准进修学习的教师在进修期间视同出勤。
六、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开始执行,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