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年度办公用品经费是按照部门人员数量与标准进行划拨的。为杜绝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方便广大教职工的办公需求,现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后勤管理有关规定与学院领导要求,为保障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需要,对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供应、领用等情况作如下说明:
1、正常情况下各校区负责后勤工作的人员应在学期开学前一周做好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报学院后勤服务处,汇总并报请学院领导同意后进行集中采购,平时急需也要经请示后再做安排。
2、各校区暂时用原有的办公用品库房存放办公用品,由后勤服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应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簿(由学院统一印制领取),经领用人、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找所在校区仓库管理员领取。
4、办公用品的结算为每月一次,各校区仓库保管员须在每月23日前将所属校区的把办公用品领用单报学院后勤服务处(主校区2号楼213房间),汇总后报学院财务处照实结算,计入各部门包干经费。
5、各校区仓库管理员每学期对仓库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并汇报领用情况,同时接受学院财务处核查。
6、教职工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严禁将办公用品挪为私用,若为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