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隶属后勤服务处,是学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面向师生提供饮食服务的经济实体。主要工作职责是:
1、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各经营实体的各项工作,保证各经营实体供应营养丰富、卫生、实惠的饭菜和食品,满足师生员工的用餐需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高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3、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设施,不断改善食堂的就餐条件。
4、负责对炊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饭菜水平。
5、加强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成本消耗,健全并完善采购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监督有力。
6、教育炊管人员自觉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工伤事故,做好防火、防盗、防食品中毒及安全保卫工作。
7、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定期总结经验,分析伙食情况,定期召开学生生活委员会议,定期征求就餐人员的意见,定期公布伙食账目,不断改进工作。
8、做好仓库和开水房的管理工作。
9、负责微机售饭系统的管理、监督、检查,确保服务器及终端机正常运转。
10、发挥膳管会的监督作用,维护食堂就餐秩序,确保伙食质量、食品卫生和安全,协助管理好餐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11、切实搞好餐饮和食堂卫生,为师生营造优雅的就餐环境。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