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工会会员结婚纪念品申请表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结婚
会员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电话
配偶
工作
单位
日期
纪念品经办人
部门
所在分会(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院工会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签字
备注:
1.各分会(小组)请在会员结婚前,提出申请,贺喜纪念品金额不超200元/人;
2.消费请用公务卡,留存发票、POS单,分会(小组)负责人签字后交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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