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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名单的通知
2017年05月04日 16:27  

鲁教职字〔2017〕1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山东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意见》(鲁教职字〔2017〕6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启动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37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我厅公示,确定将淄博信息工程学校《网店美工》等146门中等职业教育课程、烟台职业学院《空气调节技术与应用》等456门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立项为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为职务作品,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网上内容不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不存在侵犯签订网络出版协议等情况,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切实保护建设者的署名权、传播权、使用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和单位不得将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内容用作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  

二、各职业院校作为省级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内容建设和教学活动组织的责任主体,要督促、组织、检查课程建设,继续保证课程内容质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维护、更新和完善课程基本资源,积极建设拓展资源,安排专人管理上网课程及其学习社区,提供丰富、安全、稳定的课程学习服务,更好地满足职业院校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的需求。各市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研究、指导和监督。  

三、各职业院校负责建设本单位的网络教学平台,并与“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建设系统”(网址另行通知)互联互通,实现课程基本资源免费共享,拓展资源有条件共享,以支持师生互动及学生自主学习。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等优质课程资源,加快推进信息化教学改革,将线上优质课程资源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提升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对立项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按照每门课程5万元标准给予经费支持。经费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进行管理,主要用于课程的维护、更新和基本资源的完善,并积极建设拓展资源。各立项单位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和使用效益。  

五、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通过验收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我厅将认定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验收后,相关学校要提出后续3年的建设规划,确保每年课程资源更新比例不低于10%。我厅将跟踪监测,对综合评价较高和年度检查优秀的给予支持,对达不到验收标准或长期拖延验收的,撤销立项。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立项名单.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4日 

来源: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01352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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