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语办〔2018〕6号
各市、各高等学校语委办,各普通话培训测试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信息化、规范化进程,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7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2018年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18年10月1日全面实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10月1日之前仍可使用人工测试方式。考虑到普通话水平测试阅卷特殊性,人工测试的省级复审报送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其中10月1日以后建立的人工测试任务不予复审。自2019年5月1日起,山东省普通话信息管理系统将删除“人工测试”功能模块。
二、工作步骤
(一)自主学习计算机辅助测试相关文件。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教语用司函〔2008〕23号)、《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试行办法》(教语用司函〔2009〕5号)和《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印发<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要求及考试纪律>的通知》(鲁语办〔2010〕24号)、《山东省语委办关于印发<山东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语办〔2010〕23号)等规定要求开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肃考试纪律,公正评测成绩。
(二)参加省语委办组织的相关培训。省语委办将就如何使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进行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与科大讯飞签署协议。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0〕72号)规定,科大讯飞将统一按照3.5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技术服务费。
三、其他
在使用或筹备使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的过程中,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人:张敏,电话:0531-81758339。与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软件有关的技术问题,由科大讯飞公司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51-65397811。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