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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2019-03-14 08:10  

潍坊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报考代码:C39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单独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级

学院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备注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农林科技学院

0536-3083631

园林技术

30

文理

10

农林果蔬

5000

园林工程技术

30

文理

10

农林果蔬

5000

建筑工程技术

30

文理

10

土建

5000

建设工程监理

30

文理

10

土建

5000

食品药品学院

0536-3083312

药品生产技术

30

文理

10

化工

500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0

文理

10

化工

5000

药品生物技术

25

文理

10

化工

5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0

文理

10

农林果蔬

5000

机电工程学院

0536-3083171

电梯工程技术

10

文理

10

机电一体化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文理

10

机械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无人机方向)

35

机电一体化

5000

汽车工程学院

0536-30833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文理

10

汽车

50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10

文理

10

商贸

500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北汽福田合作班)

10

文理

30

汽车

5000

信息工程学院

0536-3083282

电子商务

40

文理

60

商贸

9800

中外合作

信息安全与管理

40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外包方向)

35

文理

5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计算机应用技术
(移动互联方向)

35

文理

5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0

文理

10

信息技术

5000

国际商务学院

0536-5135883

商务英语

25

文理

5

商贸

4800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方向)

30

文理

10

旅游服务

4800

报关与国际货运

30

文理

5

商贸

4800

商务管理

25

文理

5

商贸

4800

空中乘务

130

文理

20

旅游服务

4800

国际贸易实务

25

文理

5

商贸

4800

化学工程学院

0536-3080083

海洋化工技术

30

文理

10

化工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40

文理

10

化工

5000

工业分析技术

35

文理

5

化工

5000

化妆品技术

30

文理

10

化工

5000

经营管理学院

0536-3083297

物流金融管理

5

文理

15

财经

4800

连锁经营管理

10

文理

10

商贸

4800

物流管理
(物联网与智能物流方向)

35

文理

5

商贸

8800

校企合作

文化创意学院

0536-5130385

学前教育

40

学前教育

4800

动漫制作技术
(动漫创意方向)

35

文理

5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0

文理

10

信息技术

8800

校企合作

现代服务业学院

0536-2995065

体育运营与管理

(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

15

文理

25

商贸

4800

市场营销

10

文理

10

商贸

4800

合计

930

555

注: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北汽福田合作班):与北汽福田共招生、共招工订单班,学生第一年在校学习,第二、三年在企业进行教学、实训,毕业后推荐到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业;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专业经合作企业面试合格后签署企业、个人、学校三方协议,按照《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网球赛事运营与管理方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除4800/年学费外,合作单位另收取9800/年训练费。空中乘务专业经合作企业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被学院录取后同企业、个人签署协议,除4800/年学费外,合作单位另收取9800/年培训费。

(二)退役士兵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工业分析技术

10

3

物流管理

1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

3

新能源汽车技术

10

3

电梯工程技术

10

3

注:1.退役士兵被我院录取后,就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2.通过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学历认定、奖学金评定、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完全一致。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2.退役士兵考生须为2011年(含)以后入伍并自主就业的山东户籍退役士兵。已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20184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登录潍坊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wfvc.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一个身份。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院校。考生报名完毕后,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前需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如何开通网银及网上支付具体操作请参照银行相关说明或咨询开户银行。单招报名考试费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每人120元。

(二)退役士兵参加单独招生报名,首先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开具《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退役士兵资格审核登记表》,于327-29日(每天工作时间 9:0018:00)到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高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于4 2-9日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报名。

(三)春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相对应。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10日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四、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50%。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英语(不单设其他语种试题),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英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学院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内容注重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3.退役士兵考生报名、考试和录取工作按本章程执行。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持相应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410日前到学院奎文校区招生就业处(2号楼101)办理手续。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410-13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打印准考证。

2.考生信息现场确认

414日(8:00-17:00)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报考证、准考证及本人签字的《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到学院奎文校区招生就业处盖章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后看考场。考生须持身份证、盖章后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及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

形式

考试地点

固定科目

选考科目(一门)

415

上午

900-1100

语文、英语

数学、计算机

笔试

潍坊职业学院奎文校区

下午

200开始

专业素养测试、职业技能

(各专业分组进行)

面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1.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2.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评卷: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招生计划划定夏季高考考生普通文科、普通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春季高考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退役士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报名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从未录取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往生源充足的专业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学院成立由招生、纪委、信息技术人员,一线教师代表组成的录取小组并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提交山东省考试院审批。

3.学院在收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名册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八、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42-9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410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

410-13

考生网上(http://zs.sdwfvc.cn)打印准考证

414

现场确认

415

考试

416-20

阅卷、评分

山东省招生考试院确定日期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单独招生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滨海校区: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可乘坐809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下车)。

奎文校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从潍坊火车站乘56路、3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下车,也可乘坐76路、78路、环16路、50路、22路等公交车在学院下车)。

邮政编码:261041

联系电话:(05368527126 8218945 3083621

传真电话:(05368527100 3083600

学院网址: http//www.sdwfvc.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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